Tuesday, May 5, 2020

2012年9月28日回友人的一封電郵。

不要生气,不要氣餒。

很多年前, 我的世界是室内小小纷乱的象牙塔。那时,我还在凡尔赛学画,每天在画布前,一边和冬天的阳光赛跑,一边听着窗口外行人的脚步声。我爱绘画,从来没改变,可是绘画让旅居的人变得更孤僻和神经质。快乐的日子不多,我对艺术的认知一直摇摆不定。然后,为了可以常常注视摄影教室里的一张人像画的海报,我阴阳差错的选修了摄影,並一意孤行的在未來的三年去法國南部念碩士學位。攝影伴隨我成長,我的眼睛(心眼)開光了。

畢業後回國的近幾年,我有时也会問自己我在做的摄影是不是艺术。疑问多半来自于别人的眼光。艺坛的迷思和官寮阶级管念不亞於政壇,而我们就在里面。紀實攝影的風格(更絕點,道底它算不算一種風格)之爭,在它一開始時就出現。那是一場個人和群體,作者和譯者的爭執。

当我在创做时,摄影的世界,它所表达和记录的“真實”,是遠遠大於作者的。這點,是我對攝影和藝術的統一看法。影像的世界,一如真實的世界,是千世界。本地藝壇需要明星藝術家,自己可以發光。我不是發光體。我身上的光,來自別人,別的事物。我是反射體,是行星。世界不以我為中心。我是被開光的眼睛。要藝術家承認這一點,自尊心過不去。

至於圍在屎上的蒼蠅,只能一味稱贊屎香了。

再聊。